国家林业局政府网2月24日讯按照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林木种苗工作的意见》、《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林木种苗工作的意见》等要求,2013年,江苏省启动全省林木种质资源清查工作,并将苏州市作为清查试点城市。自试点工作开展以来,在省、市两级林木种苗主管部门的积极努力和精心组织下,苏州市林木种质资源清查工作有序推进,取得了阶段性成效,为全省全面开展林木种质资源清查工作奠定了基础。截至目前,苏州市丘陵山区原生林木种质资源清查工作已基本完成,下阶段将重点开展乡土树种、农家品种和近年来新引进种质的清查工作。
领导重视,推进有力。林木种质资源是重要的基础战略资源,是林业可持续发展的物质基础。江苏省高度重视林木种质资源清查工作,并将其作为一项重点工作列入《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林木种苗工作的意见》。苏州市委、市政府将此项工作作为今年该市林业工作中的重中之重来部署落实,要求各市(区)安排落实好人员和经费,确保高质量顺利完成。苏州市林业局成立市林木种质资源清查工作领导小组和业务小组,切实加强对全市林木种质资源清查工作的组织领导和技术指导,张家港市、常熟市、昆山市、高新区等地林业主管部门也按照省、市要求,纷纷成立了清查领导小组和业务小组,为确保清查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了良好的组织和技术保障。
开展培训,确保质量。为了明确林木种质资源清查相关技术标准和要求,确保林木种质资源清查质连2013年9月,江苏省林木种苗管理站在苏州市组织召开了江苏省(苏州)林木种质资源清查培训班,邀请南京林业大学沈永宝教授进行现场培训指导,苏州市各市(区)林业站(科)、重点苗圃、国有林场、重点苗木乡镇主要负责人和工作人员30余人参加了培训,通过培训,清查人员深刻认识到清查工作的重要性,切实提高了业务能力。
制定方案,明确要求。为确保高质联展林木种质资源清查工作,江苏省林木种苗管理站制定了《江苏省林木种质资源清查实施方案》和《江苏省林木种质资源清查操作细则(试行)》,进一步强调了清查的目的和意义,明确了领导和业务分工、清查主要内容和时序进度等要求,按照方案,原生林木种质资源主要由省站组织专家组负责,市、县级林业主管部门负责辖区内分布的人工种质资源、引种林木种质资源的清查工作。
专设资金,保障有力。在省林业局的积极争取下,省财政专门安排100万元专项资金用于全省林木种质资源清查试点工作,苏州市也在农村绿化以奖代补资金中专门安排300万元专项资金用于全市林木种质资源清查工作,并要求各市(区)争取将清查经费列入2014年财政预算,有效保障了清查试点工作的顺利开展〃江苏省林业局)